中国女足吹响集结号 主帅:今年三大比赛任务都很重******
为备战女足世界杯、杭州亚运会、巴黎奥预赛,中国女足于1月26日在位于广州番禺的广州足球俱乐部基地重新集结,从而成为农历兔年首支吹响集结号的国字号球队。主教练水庆霞为带队做好本期集训工作,并打好4场安排在西班牙进行的国际热身赛,累计征调了34名球员。其中包括王霜、唐佳丽两位在海外俱乐部效力的主力球员在内,共28名球员参加国内阶段的训练。由于各项大赛参赛人数均受到严格限定,教练组将结合训练与实战的情况,对现有阵容进行适度精简,这也意味着中国女足农历新年的备战工作将以激烈的内部竞争为开端。
虽重夺亚洲冠军
复兴之路仍漫漫
在刚刚过去的农历虎年中,中国女足无疑是各男、女国字号球队中,成绩最优秀的一支。在去年1月下旬至2月初印度进行的女足亚洲杯比赛中,中国女足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在决赛中逆转取胜韩国队,从而时隔16年后重夺赛事冠军。从过去一年时间里的运行情况来看,中国女足在中国足协支持以及以名宿水庆霞为主帅的教练组指挥下,已经回归到正常的发展轨道上来,她们也重新唤起了广大国内球迷的希望。
不过,在飞速发展的当今国际女子足坛,没有哪支球队可以安逸地躺在功劳簿上。中国女足虽重夺亚洲杯桂冠,但夺冠除得益于全队上下辛勤付出外,亦存在运气的成分。比如中国女足在亚洲杯半决赛对阵日本队、决赛对阵韩国队时,取胜过程跌宕起伏,甚至一度陷入场面被动。此外,中国女足在当届赛事中未曾遭遇劲敌澳大利亚队,而作为亚足联各会员协会女足代表队中排名最高的朝鲜女足未能参赛。因此,对于中国女足重夺亚洲杯冠军,无论中国足协,还是水庆霞教练团队都保持着比较清醒的认识,中国女足欲实现复兴,长路漫漫。
保障人员配置充足
实力终是重要砝码
也正是眼见未来国际女子足球竞争形势渐趋严峻,中国女足于去年12月5日便在海口市开启了新周期备战的序幕。在上期集训于今年1月20日(农历虎年腊月二十九)结束后不到一周,球队便于1月26日(农历正月初五)在广州番禺吹响农历新年的第一声集结号。
考虑到中国女足在今年这个大赛年里将相继投入到女足世界杯、杭州亚运会女足赛、巴黎奥运会女足亚洲区预选赛3项重大赛事,中国足协为球队提供了最大限度的支持。以服务保障人员配置为例,协会特邀连续在国字号男、女足球队工作20年左右的队医,现河北足球俱乐部队医张鹏担任本届中国女足主治医生,而另一位队医伊青,在此之前也多次为U23等国字号男、女球队提供医疗服务。此外,球队除正常配备教练团队成员外,还分别邀请到两名体能教练、3名专职科研与技战术分析人员。
当然,实力始终是球队大赛最重要的竞争砝码。按照中国足协公布的集训通知,累计有34名球员入选新一期中国女足集训阵容,其中包括王霜、唐佳丽两名在海外俱乐部效力的主力攻击手在内,共28名球员参加国内部分的集训。张琳艳等6名海外俱乐部球员则将于2月10日以后,也就是球队抵达西班牙后,赴当地与球队会合。
下月热身赛程紧密
球员之间竞争激烈
按照计划,中国女足抵达西班牙后,将分别于2月14日VS西班牙皇家贝蒂斯俱乐部女足、2月16日VS瑞典女足、2月19日VS西班牙维瓦尔竞技女足、2月22日VS爱尔兰女足。考虑到本次西班牙之旅热身场次相对较多,且赛程紧密,上述34名球员可能全部或绝大多数赴西班牙参赛。不过,与去年卡塔尔男足世界杯一样,本届女足世界杯各参赛队每支至多报名26名队员,而杭州亚运会女足赛、巴黎奥运会女足预选赛各参赛队报名球员人数上限无论是否与往届保持一致,其具体人数都不会超过26人。因此中国女足接下来在辛勤备战同时,球员之间也会展开良性而激烈的竞争。
按照惯例,中国女足主帅水庆霞在全队集中日当天会向弟子们做“动员”讲话。她表示:“今年中国女足的三大比赛任务很重,我们的训练要求会比以往更加严格。教练组和队员之间相互信任,达成了统一的目标。我们将做好充足准备,全力以赴踢好每一场比赛。”
北京青年报 文/本报记者 肖赧 统筹/杜锐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